信仰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62页(2085字)

在中世纪哲学家那里,信仰有两种基本含义,一是指对上帝的相信或信任,一是指一种精神活动或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人被认为已经认识了上帝。信仰的一般含义指相信不能被证明的东西。

古希腊哲学家认为,只有理性才能决定什么是可信的。与此相反,德尔图良提出,“正因为它荒谬,所以我才相信”,把理性与信仰对立起来。奥古斯丁认为,必须先相信才能理解,“我为了理解而相信”。波纳文图拉认为,信仰有助于正确地提出问题,从而避免选择错误的答案。

斯·阿奎那在他的《神学大全》(Summa Theo1ogica)中系统地研究了信仰的本质,他认为:(1)信仰是相信神启的真理。信仰的对象归根结底是上帝本身,但是人的心灵不能认识上帝本身,只能借助一些命题零星地认识上帝。神启的真理被权威性地再现于信条中。因此,拥有信仰就是相信信条。

(2)就信仰的确定程度而言,它处于知识与意见之间。信仰低于知识,因为,尽管信仰的对象原因(神的真理)比任何人类理性思维的产物都确定,但是信仰对于其对象的把握不如理性知识确定,因为它缺乏有说服力的论证。另一方面,信仰高于意见,因为意见伴随着怀疑和担心,信仰则没有这些犹豫。

(3)信仰的对象不同于观察和证明的对象。知识的对象是某种被看见的东西,而信仰的对象是看不见的。知识排斥信仰,因此不可能有对于理性认识对象的信仰。但是,有些真理可能对一个人来说是信仰的对象,而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则是认识的对象。尤其是一些基本信条,例如上帝的存在、统一和无形体性,是可以被哲学证明的,它们被神启揭示为信仰的对象,只是因为许多人不能理解哲学的抽象推理。绝对的信仰对象是超越理性的。

(4)信仰是理智按照受神恩推动的意志的命令同意神的真理。在认识中,推动理智表示同意的是对象本身,而在信仰中,推动理智表示同意的是一种选择活动。但是,信仰并不是任意的决定,它是在神恩影响下对某些外在的证据(尤其是奇迹)作出的反应。

在信仰与理性的关系问题上,托马斯认为,它们是互补的、一致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目标一致的。理性与信仰理解的是不同的真理,信仰的真理高于理性的真理。有些神学真理既是理性真理,又是信仰真理。

信仰亦译信念(Belief),是19世纪末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士的真理信仰说的一个重要概念,意指相信、信奉、不怀疑的心理状态。这个概念在詹姆士、杜威等实用主义哲学家那里也较常见。

皮尔士认为,知觉信仰是科学的基础,科学的目的就在于确定信仰,“因为我们一经达到坚定的信仰,就完全满足了,而不管这种信仰是真还是假”。所以,他主张用“信仰”和“怀疑”来定义乃至取代“真理”和“虚假”两词,并认为这样就会使问题大大简化。在皮尔士的心目中,信仰有很高的地位。他说:“观察和推理产生一个确定的信仰,我们叫做真理,这似乎是应居于所有专门真理之上的一个原则。”

皮尔士认为,有四种确定信仰的方法:固执的方法、权威的方法、先验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他承认前三种方法在确定信仰中有一定作用,但他认为最合理的方法是科学的方法,因为科学的方法能制定公共的真理标准,使人的信仰与实在相符合。这表明皮尔士作为一个科学家不能不受科学方法的影响。

皮尔士还认为,作为真理的信仰不是个人的信仰,而是共同的信仰,所以他说:“那种决定最终为所有考察者一致同意的意见,就是我们所谓的真理。”

在20世纪法国有神论存在主义者马塞尔那里,“信仰”指人超越问题领域达到神秘领域时产生的态度和行动。马塞尔认为,信仰既不能被客观证实,但也并非完全主观,它是一种“用人的整个身心投入其中的绝对的承诺。”绝对的承诺是一种整个身心投入其中的自由行动,在这种行动中,自我超越了感情、思想和信仰之间的鸿沟,并使自己成为一种具体的、积极的、活生生的现实,这时,自我不再仅仅是一个思维主体。

马塞尔指出,信仰不仅是一种自由行动,它同样是对恩宠的反应。所有的个人承诺都包含着个人的反应,它说明我们是被某样东西观看着。信仰中缺乏恩宠就可能只是主观的承诺,在这种情况下,它就不再是信仰了。信仰与意见也不同,意见不需要个体的参与,它是一个主体对一个客体的看法。信仰则是一种参与,即人做出了一种根本的承诺,它不仅影响到人所有的,也影响到人所是的。因此,信仰是一个具体个人的个人参与行动,在这种行动中,相信者同他所参与的对象不可分离。

上一篇:信息域 下一篇: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