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64页(3247字)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重要哲学着作。它的名称据说来自公元前1世纪时亚氏着作的编纂者安德罗尼柯,因为他将亚氏这部分着作编在《物理学》之后,而标以希腊文名,意即“物理学后诸篇”。中世纪即直译为拉丁文Metaphysica。17世纪末亚氏着作传入中国,曾有“玄学”之译名,后来由严复参照《易经·易传》中“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命题,将该书名译为“形而上学”,意思是它是研究超越于形体之上的东西的学问。这颇符合本书的主旨。

根据亚氏关于知识或科学的分类,研究具有分离的存在而又变化生灭的东西是“物理学”的任务,研究既无分离的存在又不能运动的事物是“数学”的任务;研究关于有分离的存在但不运动的事物则是“神学”的任务。这里的神学,亚里士多德解释说是指最高的学问。他又称之为“第一哲学”,以区别于他称为“第二哲学”的“物理学”。

《形而上学》共有14卷,从论述体例与相互关系看,其中第二卷(α)似为插入者;第五卷(△)为一系列哲学术语的解释,学者们称为“哲学词典”实为一独立着作,第十一卷(K),前八章为《形而上学》第三、四、六卷内容的摘要,后四章为《物理学》若干论题的摘要,似属讲课提纲或听课摘记之类,第十二卷(Λ)论述“不动的推动者”与纯粹现实性的神学,学者们称之为“神学”,颇似一独立的论文。其余的10卷,构成前后相连的整体,大体上就是“形而上学”一书的主干。

从论述内容看,亚氏在第一卷(A)中提出了哲学是研究“第一原因”的最高的智慧,并追溯与批判了在他之前的希腊哲学家对于“第一原因”的种种看法,并论述了他自己的四因说。在第三卷(B)中,亚氏列举了认为应当最先讨论的14个主要哲学问题,它们构成了本书论述的纲要,这些问题是:(1)对于原因的研究,属于一门科学还是几门科学?(2)哪样一门科学应当只研究实体的第一原理,还是也要研究人们据以进行证明的原理?(3)如果这门科学研究实体,是一门还是几门科学研究所有实体,如果是几门科学,是否全都相似还是其中一些被称为智慧的形式,而其他的则是别的什么?(4)是否仅仅可感实体是存在的,或者还有其它的实体?这些其它的实体是同一类呢?还是几类?(5)我们的研究仅仅与实体有关,或还是也与实体的本质属性有关?还有关于同、异、相似、不相似、对立、在先、在后等应由谁来研究?(6)事物的本原和元素是“神”呢还是呈现在事物中的部分呢?(7)如果它们是“神”,那么是最高种呢?还是最接近个体的“属”呢?(8)除了质料之外是否还有任何别的事物是原因?它们在数目上是一还是多?(9)本原是在种类上还是在数目上是有限制的?(10)可变灭的事物与不可变灭的事物的本原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11)“一”和“存在”是事物的属性呢?还是存在着的事物的实体?(12)本原是一般的呢?还是像个别事物?(13)本原是潜在的存在还是现实地存在?(14)数线形状和点是否为一类实体?如它们是实体它们是与感性事物分离的呢,还是呈现于其中?——这些问题在以后的4-14卷中,虽非逐个依次研讨,但大体上都进行了或详或略的讨论。

《形而上学》全书以关于实体问题的研究为中心。亚氏指出:“无论过去和现在,永远会被提出的问题并且永远是怀疑的主题,就是存在是什么,也就是这个问题:什么是实体。……所以我们也必须主要地、基本地、并且几乎是唯一地要考虑这个意义上的‘是’是什么。”这是第一哲学的中心问题。“实体”(Substance)这个词的希腊文是ονσia意为“属于一个事物自己的东西”,引申为该事物的属性、本质、存在等意义,是由动词“是”(εiui)变化来的阴性形式的分词,作为动名词使用的。故它与由这同一个εiui变化来的中性分词加定冠词的“Töγ”(Being)(意为:存在的事物,实在,事物具有的东西)是相通的。亚氏关于实体的研究,实际上是要寻求世界上最真实存在物是什么。

实体是什么?亚氏对此有一系列分析。首先,在《范畴篇》中,他指出实体是:(1)只能作主词并由其它范畴表述,而它不表述别的范畴;(2)具有分离的独立的存在,其它范畴(如质、量、关系等)均依附于它而存在。据此,他把独立存在的个别事物视为基本的存在(“第一实体”)。随后他又提出作为一类事物的“种”、“属”是“第二实体”。它既可作为主词,它的名称或定义也可表述主词。这样,亚氏实体学说中的个别和一般的辩证关系问题就以萌芽的形式提出来了。在《形而上学》第Ⅴ卷(△),第8章中,他提出:实体是(1)简单的个别物体;(2)存在于那不是表述一个主词的东西中的,并且是它的存在的原因;(3)那呈现在该简单物体中的部分,它们构成该物体并且由于它们的坏灭而导致该事物的坏灭;(4)成为该事物定义的该事物的本质,公式。在第Ⅶ卷(2)第3章,亚氏列举“实体”一字至少应用于四个主要对象:(1)本质,(2)共相,(3)种,(4)基质(substratum)。随后的分析将共相与种合一,将种看作共相的特别的一类,将基质分析为质料、形式,以及由这二者结合产生的具体事物。往后的分析,亚氏主要借助“四因论”,认为对分离存在的个别事物来说,形式是主动的、决定的方面,而质料是被动的、不确定的。决定事物性质的本质是形式,从而表现事物本质的定义也属于形式,因此本质、形式是实体。同时,亚氏否定一般为实体,也否定点、线、数等为实体,其批判锋芒主要指向柏拉图的理念论与毕达哥拉斯派的数论。

继第Ⅶ卷(2)详细讨论何为实体之后,第ⅦⅨ两卷(H,θ)分别阐述了亚氏的质料和形式、潜能和现实的学说,从静态和动态两个不同侧面剖析了实体的存在状态和生成变化。实体的变动是作为潜能的质料向作为现实的形式的过渡、现实化。形式的取得即运动的完成,亦即变动的“目的的实现”。这一部分包含着亚氏第一哲学的重要内容。

亚氏的目的论和形式决定实体的论点导致第Ⅹ卷(Λ)中得出“神学”的结论。他提出:“有三类实体,其中两类是自然的,另外一类是不运动的。”(X、6,1071b3-4)两类自然的是指地球上的自然界与可见的天体。他说:“我们必须断定应当有一个永恒的不动的实体是必然的。因为实体首先是存在的事物,如果它们全都是可毁灭的,那么所有事物都是可毁灭的了。”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正如运动和时间不可毁灭一样。由此他得出结论:必定存在“不动的推动者”。它是永恒的、不变的、无质料的纯形式,是智力、思想,正是它的存在作为最高的目的、最高的善,从而引发了可见世界的实体的永恒运动。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中表现了深刻的探索精神又充满了内在的矛盾。基本的矛盾是个别与一般,有限事物与无限的运动。在肯定个别事物是最真实的实体时,又由于不能把个别与一般贯通起来,所以当把一般视为形式、定义、本质时,既必须肯定其为实体,又无法与柏拉图的一般(“理念”、“形式”)划清界限,最终导致脱离个别的一般、脱离质料的形式,重蹈了柏拉图理念论的覆辙。亚氏在有限的、具体的事物的运动中抽掉了质料自身的能动性,从而不得不从形式和目的中来寻求事物运动的无限的永恒的动力,最终导致“不动的推动者”的神学结论。亚氏的探索和矛盾表明了他对哲学智慧的执着追求,提供了辉煌的论述,对物质(质料、实体)、运动、存在等基本哲学理论作出了卓越贡献。他的历史局限与理论上的混乱也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经验教训,造成了思想史上广阔的争论场所,对人类思维的发展从正、反两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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