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84页(369字)

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的一种语言哲学学说。他认为,言语行为是意义和人类交流的最小单位。语言哲学应研究语言的履行性(Performative)功能,把语言看作人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方式。他划分了三种不同的言语行为:“表意行为”(locutionary act),即使用语句来传达某种思想;“以言行事的行为”(Illocutionary act),表示语句在被说出时带有某种力量;“以言取效的行为”(Perlocutionary act),指的是利用说出一个语句来产生一定效果。例如下面三个语句分别属于三种不同的言语行为:他对我说:“你不能那样做。”他抗议我那样做。他阻止我那样做。美国哲学家塞尔等人在20世纪60-70年代发展了这一理论。目前成为语言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成果,推进了语言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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