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自然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016页(487字)

英国哲学家休谟的着作,写于1752-1755年间,发表于1757年。《人性论》和《人类理解研究》都涉及了宗教问题,但没有太多的论述。本书则专门考察了宗教,认为多神教或偶像崇拜是最古老的宗教形式,它们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凭某个高明的骗子的虚构而产生的。宗教的产生有其深刻的根源。人们期望幸福,期望满足各种生活需求,害怕死亡和不幸。但是,人们不知道健康与疾病、富裕和贫困产生的原因,以为这种原因是神秘莫测的。这样,就很容易把它们神化,创造出一大群神灵。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神。由于人们对幸福与不幸的原因了解得很少,不得不自己编造原因观念。人们慢慢抛弃了各种具体的原因的观念,逐渐达到了唯一原因的观念,这个原因就是唯一的神,这时,一神教才出现。休谟猛烈批判了一神教,尤其是基督教,认为它偏狭、不宽容,残酷迫害异己分子,窒息人的精神生活,相信那些最荒诞的东西——魔鬼、地狱等等。相比之下,多神教倒有许多优点。休谟对宗教持怀疑态度,不相信任何一种宗教原理。他对宗教起源的探讨、对基督教的批判,有积极的意义,体现了18世纪的启蒙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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