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29页(948字)

法国哲学家萨特着。

巴黎1946年第一版。这是萨特阐明其存在主义理论的一篇重要文章。

在这篇短文中,针对不少人特别是从基督教和克思主义方面对《存在与虚无》一书所提出的一些诘难,萨特简单明了地回答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一些令人费解的问题,阐明了自己与其它存在主义思想家的理论区别。

首先,萨特指出他的存在主义是一种无神论的人道主义学说,即主张一切从人本身出发,“是一种怎样让人生活过得去的学说”。

其次,萨特明确指出,存在主义的核心在于承认“存在先于本质”。所谓存在,就是人的在世的活动,所谓本质,就是对人的活动和人性进行概念性规定。

萨特认为,传统宗教和18世纪以来的无神论者,都把人当作某种普遍东西的具体化,都使用一个事先规定好的、一般的、抽象的“人”的概念作为人的不变的本质,并主张人的本质先于人的存在。实际上,如同裁纸刀的概念作为裁纸刀的本质是派生的一样,人的存在应该先于人的本质。

随后,萨特表述了存在主义的第一原理:人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是自己使自己成为的那个东西,也就是说,人就是他的主体性,这个主体性告诉人:他成为什么是以后的事情,而他的现在只是存在着。

由此,萨特表述了存在主义关于人的基本原理:人首先是一个把自己向着未来推进而且知道自己正是在这样做的生物,人必须意识和运用他的存在的主体性去选择,去创造,这样才能真正获得自身的存在。

与此同时,萨特也强调个人对社会和全人类应负的责任:存在主义哲学所产生的第一个效果就是让人意识到他自己是现实的主人,他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而且要对全人类即整个人类的尊严负责。这种责任,就是他在行使自己绝对自由的选择权利时所必须遵从的义务。

人在塑造自己的形象时,也塑造了全人类的形象。人的自由归根结底负有崇高的伦理责任。在考察人的存在的具体境况时,萨特认为,人在追求自由时实际所面临的却是绝望、烦恼、孤独等悲观境遇,正是这些否定的规定性,构成人的现实本质。

这本宣传存在主义的纲领性文献突出体现了萨特存在主义本体论观点,对存在主义的广泛传播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同时,由于它力图对一些复杂问题作出简单描述,常引起人们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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