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37页(494字)

生活于12世纪末至13世纪初的经院哲学家、泛神论者。

生于比利时的迪南或法国布列塔尼的迪南。生平事迹不详。1210年被谴责为异端并被放逐,着作于1215年在巴黎大学被焚毁,从此失传。后人对他的学说的了解主要来自大阿尔伯特、托斯·阿奎那和库萨的尼古拉的着作。

大卫在哲学上深受爱里根纳和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影响,提出一种唯物主义泛神论。他把认识的对象分为三类,并认为每个类中的个体只是一个主要实在的样式,因而,物体是质料的样式,灵魂是心灵的样式,永恒实体是上帝的样式。

他认为,这三种主要实在本身实质上是一个存在或实体。他对这种一元论的论证是:“差别”只能作复合物的谓词,而上帝、心灵、原初质料都是简单实在,因此不可能包含差别。

所以,它们在本质上一定是同一的。或者说,上帝和质料都没有形式,因为只有复合物才有形式。因此上帝与质料是同一的。我们对上帝和质料的认识不是由于我们意识到它们的形式,而只是因为我们与它们是同一的。

主要着作有:《论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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