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11页(1166字)

逻辑实证主义者对一切有认识意义的命题的区分。

分析命题是指可以仅仅根据组成命题的词的意义就可断定它为真或假,而不用诉诸经验事实的命题,即逻辑命题和数学命题。综合命题是指根据命题的内容与经验事实的关系来断定它的真假的命题。

现代哲学中关于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起源于康德。

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康德指出,一切判断都是主词与谓词的关系。

凡谓词概念包括主词概念之中的,叫分析判断;凡谓词概念处于主词概念之外的,叫综合判断。分析判断是先天的、必然的,没有任何经验的内容,综合判断是后天的、经验的。

人类知识的基础是先天综合判断。

逻辑实证主义者接受了康德这种区分,但也指出康德理论中存在以下几点错误:1.康德在说明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时,使用了“概念”一词,而“概念”一词是暧昧的;2.假定每一个判断都具有主词和谓词这种形式,是囿于传统逻辑的陈旧说法;3.康德在作这两种判断区分时使用了不同的标准,既运用了心理学上的标准,又运用了逻辑规律的标准。

逻辑实证主义者强调这两种命题的区分是在认识论意义上讲的。

石里克和艾耶尔主张,如果一个判断的真,唯一地依据于其中出现的语词的定义,那么这个判断就是分析的。

派普强调不是语词的定义,而是语词的意义,“分析命题的特征是仅仅从它们的词项的意义推导出它们的真”。魏思曼则认为,一个陈述可以从另一个陈述推导出来,而不能从意义推导出来,“如果一个陈述能够通过定义变换为逻辑真理,那么这个陈述是分析的”。

早期逻辑实证主义者尽管在认识上有差别,但他们在根本问题上都是从康德出发,并与康德保持一致的。

1951年美国分析哲学家蒯因发表了《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一文,对逻辑实证主义者共同承认的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区分进行了诘难。他认为不存在这种区分,也没有分析命题。

因为以同义性为前提的“分析性”这个概念本身是含混。

分析真理和综合真理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它们都跟经验有牵连。但蒯因的观点受到了卡尔纳普、普特南等的反对。

当代美国另一分析哲学家克里普克,反对把“先天的”和“必然的”当成同义语。他指出,“先天的”是一个认识论概念,指的是获取知识的条件和方法,而“必然的”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概念,与知识的获得无关,意指只能如此。

因此,“必然的后天真理和可能的偶然的先天真理,都是存在的。”他认为以往许多作为分析命题的范例,仔细分析起来,或者是先天的但不是必然的,或者是必然的但却是后天的。真正的分析命题必须“既是必然的又是先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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