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的内在意义和观念的外在意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61页(500字)

美国新黑格尔主义者罗伊斯的重要哲学用语。

在《近代哲学的精神》中,他把世界分为:描述的世界和欣赏的世界两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观念的内在意义”和“观念的外在意义”概念。

观念的外在意义指对描述的世界即客观上呈现的世物所作的客观描写,观念和事物本身是相应的;观念的内在意义则是指出一个有意义的目的,即在欣赏的世界里找到相宜的位置。例如,他举例说,苹果的红色、甜味等是外在的指谓,而他们可以改良品种,种植接枝,可以送人作礼品等是内在意义。罗伊斯认为,一物的外在意义完全建基在它的内在意义上面,换句话说,就是一种行为有它应付现实的意义;同时也有它对真理、对主义、对理想的意义,后面的意义才是他应付现实意义的基石。一方面罗伊斯带有绝对实用主义色彩,另一方面暴露了他赤裸裸的唯心主义观点,实质上是他将客观物质世界还原为观念,又将观念还原为人们的工具理性或主观意识,认为意识决定事物的外在机械定律,与唯物主义格格不入,这是罗伊斯晚年的思想,在《世界与个人》一书中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新鲜的内容,企图否定规律的客观实在,与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并无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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