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35页(702字)

【生卒】:1901—

【介绍】:

美国哲学家、指号学家。

1925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哈佛大学、社会研究新学院、里斯大学、芝加哥大学、佛罗里达大学等校任教。曾任美国哲学协会西部分会主席、美国科学院院士、美国科学促进协会和美国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等机构的成员。

莫里斯以研究指号和价值而闻名于世。

他把逻辑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结合起来,创立了他所谓的“科学的经验主义”,其主要内容有两个,这就是关于指号的一般理论的指号学和关于价值的一般理论的价值学。

他把“指号”说成是一切“有所指”的东西,它不仅包括语言中的指号,而且包括非语言的指号。指号包含三种类型的关系:指号与其对象的关系、指号之间的关系、指号与人的关系,相应地三个部门的理论是语义学、语形学(或句法学)、语用学,三个部门构成指号学的整体。

莫里斯从实用主义和行为主义出发,把价值看作所谓“偏好行为”(Preferential beharior),即对特定对象或情境的选择。价值学就是研究偏好行为的学问。

他晚年还进一步把指号学同价值学结合为一体,作为解决哲学、科学乃至社会问题的工具。

主要着作有:《关于心灵的六种理论》(1932)、《逻辑实证主义、实用主义和科学经验主义》(1937)、《指号理论的基础》、《指号、语言和行为》、《人类价值种种》(1956)、《意谓和意旨:对指号和价值的关系的研究》、《美国哲学中的实用主义思潮》(1970)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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