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国家》
书籍:东西方哲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608页(516字)
法国新托马斯主义哲学家马利坦关于法哲学的重要代表作,1951年芝加哥大学出版部出版。
该书由作者1949年在芝加哥大学的数篇讲演稿汇集而成,包括7章:人民与国家、主权概念、方法问题、人权、民主宪章、教会与国家、世界政府问题。
全书贯穿着作者的神学自然法思想。他把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实在法、万民法(即国际法),认为人权的真正哲学基础是以自然法观念为根据的。
自然法包括本体论要素和认识论要素。
本体论要素是事物本性的要求,是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的,因此是自然法的根基。认识论要素是用以实际衡量人的行为的尺度,由于自然法是不成文法,所以只能靠上帝的福音渗入人的灵魂才能认识它。也就是说,只有当人的实践理性表现出对于自然法的认识时,它才具有法律的效力,而这种认识的获得完全靠上帝的启示。
马利坦还在书中提出建立世界政府的主张,他要求废弃所有国家的主权,代之以一个超民族的咨询理事会来处理世界事物。在这个全世界统一的政治社会中,唯有上帝享有最高主权。这一主张表达了新托马斯主义宗教大一统的政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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