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知识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612页(620字)

18世纪英国哲学家贝克莱最重要的一部哲学着作,于1710年5月在都柏林出版。

贝克莱原计划写一部系统阐述他的思想的着作,全书分为两部,第一部主要从哲学角度论证他的非物质主义,第二部则从伦理学角度论证宗教神学。后因第二部书稿遗失,贝克莱又一直没有重写,故而只把第一部以单行本形式发表,书名的全称是:“关于人类知识原理的论文。探索科学中的错误与困难的主要起因以及怀疑论、无神论和反宗教的根据”,这也是贝克莱写这部书的宗旨。

《人类知识原理》绪论共25小节,概述了全书的目的和内容。

全书正文共156小节,主要从认识论角度提出并论证了他的哲学体系。首先,他确立了人类知识的对象和认识的主体,认为人类知识的唯一对象就是观念,与观念相对应的认知主体就是心灵和上帝;其次,他论证了被感知的事物与感知是一回事,被感知的观念并不存在于心外,提出了“存在即被感知”的命题,把认识限制在主观范围之内;第三,他从否认物体的性质可以和物体分离、否认抽象观念出发,进而否定外物的客观实在性,提出了“物是观念的集合”的命题;第四,他从否认一切抽象的普遍观念出发,否认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认为被动的、不能思维的物质实体是不存在的,只有能动的精神实体是存在的,并且只有无限的、永恒的精神实体即上帝才是一切存在的观念和一切有限的心灵的最后根据。

从而完成了他的非物质主义的哲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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