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我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99页(395字)

佛教学说。

亦译“非我”、“非身”,“三法印”之一。认为世界的一切事物或现象中没有起着主宰作用的我或灵魂,即否认有独立的实体。《清净道论》卷二十:“以不实之义,是说没有象‘我’、‘住者’、‘作者’、‘受者’、‘自在者’的此等遍计的实在之我”为“无我”。所谓“诸法无我”。小乘佛教只讲“人无我”,谓人由五蕴和合而成,并非有实体之我。大乘佛教除讲“人无我”之外,还主张“法无我”,意谓一切法都由因缘和合而生,所以客观世界同样也不存在任何主宰者。

《瑜伽师地论》卷九十三:“补特伽罗无我(按即“人无我”者),谓离一切缘生行外别有实我不可得故;法无我者,谓即一切缘生诸行性,非实我,是无常故”。“无我”说是佛陀在批判当时婆罗门教的“梵我”理论和其它各派“我”的理论的斗争中建立起来的,表明了佛教对世界、人生的看法,是佛教和印度其它宗教相区别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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