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05页(2536字)

哲学和法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概念。

是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内涵的历史范畴。

“异化”一词源于拉丁文alienatio,英文和法文为alienation,德文译为Entfremdung。最早使用alienatio一词是在中世纪神学着作中,主要有三层含义:人在祈祷中使精神超脱肉体,与上帝神交;圣灵肉体化为圣子,具有人格性而丧失某种神性;罪人与上帝的分离和疏远。异化作为人文科学范畴,最早出现于社会契约理论。荷兰法学家格劳修斯(1583-1645年)第一次使用“异化”解释权利转让。法国哲学家霍布斯在《利维坦》(1651)中把权利转让和放弃说成是“自愿行为”,“目的是为了某种对自己的好处”。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1754)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5)中,多次使用异化概念并使其具有更深的含义。他认为,个人的自由和自然权利不能转让,但为了形成共同的社会契约,“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要转让给整个的集体”,即代表他们的契约社会。

但这种转让“不是剥夺个人的财富,而是保证他们对财富的合法享有”。因此在社会契约说中,“异化”并不损害主体,而是使主体受益,与后来的含义不同。

不过卢梭在上述着作及后来写的《爱弥尔》(1762)中,也明确列举了在文明社会里异化的消极后果:文明使人腐败,背离自然使人堕落,人变成为自己的制造物的奴隶等等。

“异化”在德国古典哲学中首次被规定为重要的哲学范畴。

丁·路德最先把《圣经》中的异化思想翻译和表述为“自身丧失”。费希特还没有用“异化”一词,但他使用的“外化”(Entäusserung)概念,就是路德的译述的转义,主要用其揭示人与自然的异化关系,即自我外化为非我,并使与自我同一的非我成为自我的异己力量。黑格尔最初在《基督教的权威性》(1795)一文中,运用异化思想揭示了人与人的异化关系。他认为,基督教的“实证性”或“权威性”就是指人所制造的基督教变成了一种反过来强制、奴役和压迫人的异己力量,使人丧失自由而成为神权的奴隶。在《费希特哲学体系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别》(1801)中,把分离或分裂为二(Entzweiung)作为异化的一种表现,说明哲学一方面是从精神主体的创造中产生,另一方面是从概念和存在,有限和无限等相分离的特殊形式中产生的。在《精神现象学》(1807)中,“异化”(Entfremdung)一词被大量使用,成为说明自然、社会、历史等辩证发展的中介,被作为他的哲学的核心概念,具有“否定性辩证法”的广泛含义。

黑格尔认为,在一般意义上,异化是实体作为主体的对象化或外在化,异化的克服就是扬弃异化或外在化而返回到自身。这种异化和克服异化的过程被表述为:实体作为主体是由“单一的东西的分裂为二”或“树立对立面的双重化”的过程,以及对于自身所产生的对立面的否定并返回自身同一性的过程。

黑格尔在《哲学科学百科全书》中描述他的哲学体系时,认为,从逻辑理念到自然,“是理念在外在化(Entäusserung)形式中”(§18),“自然是自我异化的精神”(Die Natur ist der sich entfremdete Geiste)(§247)。

由自然返回到精神,就是理念由异在(Anderssein)返回到自身。

在这里显然“异化”同“外在化”或“外化”是同义语。而且,在一般意义上黑格尔的“异化”同他广泛使用的“分裂为二”(Entzweiung)、“分裂状态”(Zerrissenheit)、“双重性”(Dualismus)和“冲突”(Zwiespaet)等的含义也基本上是相同的。

正因如此,尽管在《精神现象学》以后的着作中,黑格尔很少再直接使用“异化”一词,异化仍被认为是贯穿他全部哲学体系的具有创造性的永恒的积极范畴。但在论述社会历史问题时,黑格尔却使异化概念具有了特定的意义。他认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异化只是精神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不是永恒的。

它是从“自我意识”产生出来、又同自我意识相对立的“异己陌生的现实”。古希腊伦理社会是有矛盾但“没有异化”的和谐世界;只是到罗马帝国的“法权状态”,人们之间失去伦理联系,分裂为自我确定的个体,才开始出现社会的自我异化,国家权力与财富成为对个人的“异己的”、“压迫性的”力量,社会矛盾才具有对抗性质;到欧洲封建社会,“一切都是自身异化了的”,因而必然导致法国大革命。黑格尔在这种意义上的异化概念,已不同于外在化,而具有了更为深刻的社会、思想内涵。

但黑格尔把一切含义的异化都归结为精神实体的异化,则表现了他的唯心主义局限性。继他之后,费尔巴哈力图从人本学唯物主义出发,把异化理论作为宗教批判的武器。

在费尔巴哈那里,异化、对象化、外在化等术语的含义大体相同,并无严格区分,主要指:主体(人)把自己的本质作为独立的精神实体分裂出去,然后又将这个对象化了的自己的本质反过来作为自己的主体,作为限制、奴役、统治自己的异己力量。“上帝的人格性,本身不外乎就是人之彼异化了的,被对象化了的人格性”。在宗教异化中,人越是肯定上帝就越是否定自己,异化的结果是人性的贫乏和丧失。因此要重新恢复人的本性和价值,用对人的爱代替对神的爱,以克服宗教异化及其后果。

费尔巴哈的异化概念与黑格尔的也有所不同,异化已不再是精神主体的异化,而是作为感性实体的人的本质异化;异化不再是积极的创造性力量,而是消极的破坏性力量。

马克思扬弃了前人的异化思想,提出异化劳动的理论。

此后,西方学者把异化问题从哲学、法学、社会学扩展到伦理学、心理学、美学乃至科学技术等广泛的思想文化领域。在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中,出现对异化概念的各种解释。如唯意志者尼采把人的异化归结为放弃生存的意志;存在主义者萨特把异化及其克服归结为自我选择;新弗洛伊德主义者弗罗姆把异化说成是人的一种体验方式,等等。这些异化学说都不是历史地从社会物质关系内部寻找异化的深刻根源,因而没有科学地说明异化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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