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逊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外国历史名人辞典》第512页(499字)

【生卒】:1751—1836

【介绍】:

詹姆斯·麦迪逊,美国第四位总统(1809-1817)。生于弗吉尼亚州康韦港。1771年毕业于新泽西学院(今为普林斯顿大学)。1775年任弗吉尼亚州奥林奇县公共安全委员会主席。1776年协助制定弗吉尼亚州宪法。1778-1779年任弗吉尼亚州参议院议员。1780-1783年任邦联议会代表。主张加强中央政府权力,修改邦联条例。1784-1786年任弗吉尼亚州众议院议员。1787年为弗吉尼亚州代表参加制宪会议,对制定美国宪法起了重要作用。为争取批准宪法。曾同亚历山大·汉密汉顿、约翰·杰伊一起撰文维护自己的立场原则。《联邦主义者文集》85篇文章中28篇出自他的手笔。1789-1797年任国会众议员,曾提出宪法前十条修正案(被称为“人权法案”)。逐渐由联邦党人转变成为国会中民主党领袖。1801-1809年杰斐逊总统时期任国务卿。1809年当选为总统。任内,兼并西佛罗里达(1812):与英国发生战争(1812-1814)。战后,实行保护关税,建立第二国家银行等。卸任后,1826年任弗吉尼亚大学校长,直至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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