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金森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外国历史名人辞典》第784页(476字)

【生卒】:1732—1808

【介绍】:

约翰·迪金森,美国革命时期的着名人物。生于里兰州塔尔伯特县。曾在费城和英国伦敦学习法律。1757年在费城任律师。1760-1762年任特拉华殖民地议会议员。1762-1765年、1770-1776年任宾夕法尼亚殖民地议会议员。1765年出席在纽约召开的反对印花税法会议,起草了要求英王和英国国会撤销印花税法决议。1767-1768年曾发表“宾夕法尼亚一位农民的信”,反对英国颁布汤森法案。1774年出席第一届大陆会议,受托起草了致英王请愿书和给加拿大人民的信。在1775年召开的第二届大陆会议,又受托第二次起草致英王请愿书。还同托马斯·杰斐逊一起起草了《关于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的公告》。但他曾一度反对脱离英国而独立,拒绝在美国独立宣言上签字。1776年参加起草邦联条例。1781年被选为特拉华州最高行政委员会主席。1782-1785年改任宾夕法尼亚州最高行政委员会主席。1786年任安纳波利斯会议主席。1787年作为特拉华州代表出席联邦制宪会议,支持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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