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曼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外国历史名人辞典》第1421页(378字)

【生卒】:1871—1934

【介绍】:

威廉·阿瑟·霍尔曼,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总理(1913-1920)。生于伦敦。青年时当过细木工。1888年随当演员的父母移居澳大利亚,先后到达墨尔本、悉尼市。在悉尼,他积极参加工运,成为工运报《每日邮报》主任。后受控告入狱。1898年7月被选入新南威尔士立法会议。他自学法律,1903年成为律师。1905年成为工党的二号人物。1910年在詹姆士·麦格鲁恩的工党政府中任大法官和司法部长。1913年继麦格鲁恩任总理,同时兼任不管部长和大法官。他支持自愿兵役法,反对强制征兵,曾因征兵事宜与工党发生矛盾,被非正式开除出党,他和他的支持者们与自由党人组成国民党,继续任总理。1920年3月竞选失败离任。1931年被选入众议院。着有《澳大利亚商业法》和回忆录《我的政治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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