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10页(312字)

①汉代丞相与御史的官署合称二府,也可代称丞相和御史。《汉书·刘向传》:“今二府奏,佞谄,不当在位。”颜师古注引如淳曰:“二府,丞相、御史也。”《后汉书·光武帝纪》:“诏曰: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并合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按大司徒、大司空,即丞相、御史。②宋代以掌管军事之枢密院与掌管政务之中书省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宋史·孝宗纪》:“是日,帝始谕二府,以旬日当内禅,命周必大留身呈诏草。”③明、清两代对府同知的别称。因位亚于知府,而职务则同知府事。《儒林外史》第二十五回:“我在安东做了两年,又到四川做了一任知州,转了个二府,今年才升到这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