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129页(386字)

太平天国考试制度。始于1851年(清咸丰元年),1853年(咸丰三年)建都天京后正式开科取士。考试分文、武两科,程序有县试、省试、京试三级。县试相当于清代童试,取中者为秀才。省试相当于清代乡试,取中者为举人。举人第一名封职同军帅,第二名以下封职同师帅。京试相当于清代会试,又称天试,分三甲录取。元甲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封职同指挥。二甲无定额,取中者为翰林,封职同将军,第一名为传胪。三甲亦无定额,取中者为进士,封职同总制,第一名为会元。考试时间最初定于天王洪秀全生日(十二月初十),后改为幼主(洪秀全之子)生日(十月初一),不久又改为每年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九月九日分别举行文科县试、省试、京试;三月十三、五月十五、九月十九日分别举行武科县试、省试、京试。应试者不论门第出身,量才使用。又曾开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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