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201页(304字)

南宋话本小说内容之一。南宋灌圃耐得翁《都城记胜·瓦舍众伎》:“说公案皆是搏刀杆棒及发迹变态(泰)之事”。南宋末罗烨《醉翁谈录》则将公案、朴刀、杆棒分列。其着录公案有《石头孙立》、《独行》、《圣手二郎》等;朴刀有《青面兽》、《陶铁僧》、《赖五郎》等;杆棒有《花和尚》、《武行者》、《拦路虎》等。后又演变为公案小说、公案戏。清代有无名氏《施公案》、《彭公案》,均为长篇小说。②官府的文书。宋代苏轼《辨黄庆基弹劾札子》:“今来公案,见在户部,可以索取案验。”也指待决之事或案件。宋代刘克庄《贺新郎·送陈子华赴真州》词:“北望神州路,试平章这场公案,向谁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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