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228页(460字)

①容量单位。十升为斗,十斗为斛(hú壶)。又十斗为一石,见汉代刘向《说苑·辨物》。又为量器名。《庄子·胠箧》:“为之斗斛以量之。”今存王莽始建国元年(9)铜方斗,有柄,全长23.92厘米,高11厘米,口长14.75厘米,宽14.77厘米,容1940毫升。上口横刻篆书铭文:“律量斗,方六寸,深四寸五分,积百六十二寸,容十升,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制作精致,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另东汉铜斗,如上大下小平底圆盆状,侧有一环状柄。容量为1970毫升。“元初(安帝年号。(114—119))大司农铜斗”(现藏上海博物馆),为平底圆形盆状,侧有一环状柄,容量1970毫升,与新莽铜方斗相近。明代“成化(宪宗年号。(1465—1478))兵子铜斗”,造型已与近代斗一致,为口大底小之方形量器,斗柄横跨斗口。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②古代酒器。《·大雅·行苇》:“酌以大斗。”并用以计酒量。杜甫《饮中八仙歌》:“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③星名。见“北斗”、“南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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