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230页(549字)

官署名。掌管全国户口、财赋。汉代尚书有民曹,西汉主吏民上书事,东汉改主缮修功作等。三国魏文帝设度(duó夺)支尚书寺。晋及南朝宋、齐,北朝北魏,北齐,均设度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三国魏、南朝、北朝北魏、均设左民尚书;西晋、北魏设右民尚书。度支掌全国财赋统计和支调;左民掌户籍;右民掌公私田宅等事。三国吴设民部,掌财用。以上诸职逐步演变为后代户部。隋代初度支为六部之一,长官称度支尚书,掌财税出纳。文帝开皇三年(583)改度支为民部,领度支、民部、金部、仓部四曹。唐代承隋制,以尚书一人为长官,侍郎二人为副。仍领四曹,分别以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之。高宗永徽(650—655)初,因避太宗李世民讳,改民部为户部,历代相沿。唐中期后,常特派大臣专管户部事务,以代户部尚书、侍郎,称判户部;若本身为户部官则称判本司。宋代初,以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为常设机构,总管全国财政,户部几无职掌。神宗改革官制,罢三司而归全国财计于户部。明代户部兼有民政职务,辖浙江、江西、湖广等十三清吏司,各设郎中、员外郎,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等。清代基本承袭明制。光绪三十二年(1875),将其民政部分划出添设民政部,财政部分改设度支部,户部遂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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