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370页(212字)

古代官员的通称。《国语·周语上》“百吏庶民”韦昭《注》:“百吏,百官也。”汉代以后称职位低微官员为吏。《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吏之秩,是为少吏。”《说文·一部》:“吏,治人者也。”又《说文·自部》:“官,吏事君也。”事君曰官,治民曰吏。官位尊,吏位卑。后世则混用无别。明、清两代则称各衙署的房吏书办等无俸禄而供事于官者为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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