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773页(206字)

宋代官员的实际职务。宋初有鉴于唐五代藩镇专权之失,地方政务均由朝中派员主持,称为差(chāi拆)遣。中央各部门亦派他官主其事,仍为差遣。凡言知、判、权、充某某事者,均为差遣。各种官名,只以别官位高低、俸禄多少,不表示实职。于是,“中书令、侍中、尚书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宋史·职官志一》)。神宗元丰改制后,官名与职务始趋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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