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861页(261字)

①汉代各派经师传授经学的不同观点、方法。汉初学者传经,均以口授,各承师说,不相逾越。《后汉书·儒林传》:“及光武中兴……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其后许慎、郑玄治经,始打破家法限制。直到唐代孔颖达着《五经正义》,兼采各家之说,家法基本消亡。②封建家长治家法规。唐代韩愈《送郑十校理序》:“今生始进仕,获重语于天下,而慊慊若不足,真能守其家法矣。”③封建社会家长惩罚子女或奴仆时所用的工具。《醒世恒言》卷19《白玉娘忍苦成夫》:“教左右取家法来,吊起贱婢打一百皮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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