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916页(327字)

我国古代女真族实行的一种军政合一的基层政权单位。在其氏族社会末期,猛安为部落单位,谋克为氏族单位。一猛安辖8至10个谋克。金政权建立前1年(1114),又规定300户为一谋克,10谋克为1猛安。其后又改为25人为1谋克,4谋克为1猛安。猛安、谋克又为首领之称。《金史·兵志》:“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女真统治者进入中原后,猛安、谋克制又推广至汉人和契丹人。金熙宗(1135—1149)后,猛安、谋克成为军事编制、生产单位和地方行政机构三位一体的封建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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