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960页(189字)

晋及南朝各代杂税之一。估,即指交易税。当时货物买卖,均由政府征税,凡买卖奴婢、、田宅有文券者叫做“输估”,其余无文券者叫“散估”。其税率为值百抽四。《隋书·食货志》:“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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