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984页(259字)

拨弦乐器。战国时流行于秦地,故又称“秦筝”。木制音箱长方形,面上张弦,每弦有柱支撑,柱可左右移动以调节音高。按五声音阶定弦。《旧唐书·音乐志》:“筝,本秦声也。……制与瑟同而弦少。案京房造五音准,如瑟,十三弦,此乃筝也。”《急就篇》3:“竽瑟空侯琴筑筝。”注:“筝,小瑟类也,本十二弦,今则十三。”唐宋时教坊用筝13弦,唯清代乐用12弦。以寸余长的骨爪拨奏。近代筝为16弦。后增至18弦、21弦、25弦,能转12个调。适合于独奏、伴奏和合奏。古有弹筝、筝,今均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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