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1101页(395字)

传播于中国藏族地区的佛教。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称西藏前弘期佛教。始于松赞干布时代,终于墀惹巴仅末年,即7世纪中叶至9世纪前半期,共约200年。松赞干布派遣贵族子弟到克什米尔学习,由吞米·桑布扎学声明学(大致相当于语文学和音韵学),回藏后创制藏文字母和文法;翻译佛经,建立佛教,塑佛像,建寺庙;依佛经十善戒,制定法律。墀松得赞时(742—797),始有人出家受戒,讲学修行,修建道场,为西藏佛教极盛期。墀惹巴仅时代整理译典,广事讲修。后一阶段称西藏后弘期佛教,从宋代初年,卢梅等往西康学佛法起至今。藏王朗达玛于841年灭佛后,西藏佛教中断100多年,直至917年,卢梅戒慧等回藏才重集僧伽,弘扬佛教。1042年阿底峡尊者首创迦当派后,先后成立迦举派、萨迦派、宁玛派、宗喀巴的格鲁派(黄派)等主要教派。在前期译经基础上又有所补充,完成圆满大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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