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29页(338字)

刘邦灭秦后重建封建法制的开端。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起义军占领咸阳,结束了秦朝的统治。他接受张良樊哙的建议,放弃“止宫休舍”想法,退出秦宫,还军霸上,随又出示安民:“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史记·汉高祖本纪》)按三章之法,杀人者死,伤人及偷盗者要抵罪,即适当处罚,三条内容简明易懂,有利于恢复社会秩序,也保护了地主阶级的生命财产乃至政治地位。因此得到关中各阶层民众的支持,“秦人大喜,争持酒食,献饷军士”,“唯恐沛公不为秦王”(同上)。“约法三章”的公布,也是刘邦由农民起义领袖向封建统治者转变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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