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可告缗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5页(406字)

汉武帝打击富商大贾、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项措施。公元前119年(元狩四年)西汉政府发布“缗钱令”,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按规定商人财产每二千钱,抽税一算;经营手工业者的财产,凡四千钱,抽一算;不是三老和北边骑士而有轺车者,每辆抽税一算,商人的车,则征收二算;船五丈以上者,每条船抽税一算。缗钱令下达后,许多工商业者隐匿或虚报财产。汉武帝又于前114年(元鼎三年)发布了“告缗令”,规定对隐匿财产不报,或报而不实的,要没收其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并奖励告发,凡揭发属实,奖给告发者被没收财产的一半。此令一行,各地争相告缗。在杨可主管告缗事务时,告缗之风遍及全国。史载:“中家以上大氐(抵)皆遇告。……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汉书·食货志》)。于是,工商业者大批破产,国家增加了大量收入,使政府的财政危机得到了缓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