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飞钱”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82页(549字)

唐代商业繁荣条件下产生的简单汇兑办法。唐中叶以后商业进一步发展,贩运往来各地,动辄上千累万。但铜钱量重值少,不便搬运。同时唐朝产铜有限,用铜量大,铜价贵于钱值,民间销毁铜钱改铸铜器的很多。政府虽曾一再申禁,但利之所在,无法禁绝。唐朝政府铸钱也愈来愈少,宪宗时每年只铸135,000缗,远不足供需求,各地普遍出现钱荒。有些地方政府便严禁携带铜钱出境。如骆谷、散关等地,禁行人以一钱持出,商人极感不便。由于商业交往所需孔亟,于是,“飞钱”应时而出。“飞钱”,又名“便换”,是一种原始的汇兑票据,最早是商人开创行使的。当时,商贾有在京师开业,而要到远地贩运者,交钱给各道驻京师办事的进奏院,或交予各地来京长住的“诸军、诸使、富家”,取得凭证后轻装赴四方采办。每到一地,即可合券为证,取钱使用,十分便利。也有记载说:“有士鬻产于外,得钱数百缗,惧川途之难赍(携带),祈所知纳于公藏,而持牒以归,世所谓便换者。”开始还只是私人通过关系,委托公廨受理。后来飞钱普遍流行,政府承认既成事实,甚至接手官办,公开指定由户部的度支盐铁三司承办飞钱。但官吏乘机侵渔,商人并不信任,仍靠旧有渠道便换。飞钱的出现,便利两地商货来往,对于维持唐代商业兴旺局面,起过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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