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典赤开发云南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116页(417字)

元初云南平章赛典赤对云南的开发。1271年(至元十一年)忽必烈任命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云南早在1253年已受蒙古统治。直到赛典赤到任,正式置为行省,云南长期割据局面始告结束。赛典赤在云南实行发展生产,改善民族关系的积极政策。他在大理、曲靖等地建立民屯,开垦田地3万多双(每双4亩)。还疏通了海口,修盘江水利灌溉工程,使数十万亩农田得以灌溉。同时“教民播种,为陂池以备水旱”(《元史、赛典赤·赡思丁传》)。还把内地种桑养的经验介绍到云南地区,“收利十倍于旧”。又派汉人张立道作大理等处巡行劝农使,云南地区农业经济取得长足进展。赛典赤死后,其子纳速刺丁继任平章,云南社会经济继续发展。特别是金、银、铁矿的开采,以及刀、甲等的手工业都有大的进步。经过各族人民努力开发,云南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渐接近内地,和内地的联系也进一步加强。同时也巩固了元朝中央对西南边疆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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