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签订南京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154页(700字)

清政府被迫签订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4日,英国舰队驶抵南京城下。其时南京守兵总共不过4,000人。江宁将军德珠布老朽昏聩,毫无战守准备。被道光任为议和钦差大臣的伊里布和耆英,分别于8日、11日相继赶到南京。在侵略者炮口之下,他们决心曲意求和。自12日起,派张喜、塔芬布、陈志刚等人到南京仪凤门外净海寺,与英方代表麻恭、礼逊、郭士立等人具体商谈由璞鼎查提出的条约大纲。但英方怀疑耆英、伊里布有无签约全权,他们以开战相威吓,要求审查全权证书。14日耆英、伊里布被迫出示上谕正本。20日双方全权代表正式会谈。是日耆英、伊里布、鉴三人应璞鼎查邀请,亲赴英舰“汉华丽”号会谈。但他们根本没有就条款与英方磋商,只是饶有兴味地参观了英舰,对侵略者的坚船利炮更加叹服,求和之心愈切。26日璞鼎查等入南京城,与耆英等人就条约内容作最后审查。这本是极关重要的会谈,但“中国的代表们并不细加审查,一览即了”。结果只是拿到一本由马礼逊起草的条约草案。29日上午11时许,耆英、伊里布、牛鉴等人再次登上“汉华丽”号,最终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正式结束了鸦片战争,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有:1.中国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2.割让香港;3.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5处为通商口岸;4.中国抽收进出口货的税率,由中英共同议定,不得随意更改。翌年,双方又签订《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据此侵略者又夺得领事裁判权,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及房屋等特权。从此,中国门户洞开,开始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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