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圆明园
书籍:简明历史事件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157页(484字)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侵略军抢掠和焚毁圆明园的罪行。1860年(咸丰十年)8月21日大沽失守后,清政府派桂良等到天津与英法联军议和,侵略者提出,天津开埠,增加赔款和各派军队1,000人进京换约等要求。清政府坚持,英、法先退兵,然后定约。天津谈判无结果。9月9日,联军6,000余名向通州推进。清政府一面派僧格林沁率部在河西务一带防堵,一面派怡亲王载垣、兵部尚书穆荫为钦差大臣,赴通州向联军求和,接受其要求。17日,对方又提出要向皇帝面递国书,载垣坚决拒绝。次日,联军在张家湾向清军开火,战事又起。载垣遂将巴夏礼等英方人员26人、法方人员13人当场拘捕,谈判破裂。21日,京东八里桥之役,清军大败。咸丰帝逃往热河,令恭亲王奕訢留守北京,负责和议。10月初,侵略军占领圆明园,恣意抢掠,园内珍贵文物被洗劫一空。额尔金借口清政府杀死了部分俘虏,于10月18、19日出动3,500名英国士兵,纵火焚烧圆明园。这座经过100多年经营,综合中西建筑艺术,聚集古今珍品,世界罕与匹敌的瑰丽园林变成瓦砾,人类文化蒙受无可估计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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