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204页(464字)

1848年英国传教士在青浦与当地漕船水手发生争执,清政府被迫屈服的事件。鸦片战争以后,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11月上海开埠通商,当时议定“外人行走之地,以一日往还,不得在外过夜”。1848年3月8日,英国传教士雒魏林、麦都思和慕维廉违反规定,擅自前往距上海县城90里的青浦。他们在城隍庙一带,散发传教书籍,引来乡民和漕船水手争相索取。雒魏林竟以手杖乱击群众,激起众怒,水手们略作还击,打伤雒魏林等。事后英国驻上海领事阿礼国乘机扩大事态,向苏松太道咸龄提出赔偿要求,被拒绝。阿礼国对咸龄横加殴辱,仍未达目的。阿礼国又宣布三项对策:1.英船进出口货物一概免税。2.所有漕粮船只,一律不准驶离港口。3.英舰“契尔顿”号封锁港口。与此同时,英国驻上海副领事罗伯逊乘英舰“爱司比格”号前往南京,向两江总督李星沅施加压力。法、美驻上海领事支持阿礼国的侵略行径。清政府被迫把咸龄革职,将10名水手枷号示众,赔款300两,中国地方官赴英舰及传教士寓所道歉。这是清政府凡遇教案必须屈服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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