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六大”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14页(760字)

1945年5月5日至21日在重庆召开。这时,抗日战争即将取得最后胜利,国统区的民主运动高涨,全国人民迫切要求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为了夺取抗战胜利果实,维护一党独裁统治,国民党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的中心议题,就是决定坚持独裁,拒绝成立联合政府。它装出“还政于民”的姿态,决定于1945年11月召开国民大会。但出席大会的代表,却是抗战前由国民党中央指定或包办“选举”出来的。大会将通过的宪法,也是国民党政府于1936年公布的,维护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五五宪草”。国民大会的职权,也要由国民党中央决定。可见,所谓“还政于民”,只是抵制联合政府的一个骗局。大会通过的《政策纲领》以及关于农业、土地、工业等方面的政策纲领,除了做出一些诸如保障人民自由和实行耕者有其田等虚伪的诺言外,还规定将都市土地、一切山林、川泽、矿产、水力,一律收归公有;独占性之企业及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均归国营或公营。就是说,这一切将由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国家所占有,以扩大四大家族在各方面的垄断地位。大会的另一个中心议题是动员国民党的力量抢夺抗战胜利果实,准备发动内战。蒋介石在会上强调说:今天的中心工作,在于消灭共产党。会上成立了一个“特种审查委员会”,专门讨论反共方案。大会通过了《对中共问题之决议案》,内称:“在不妨碍抗战危害国家之范围内,一切问题,可以商谈解决。”这就是说,国民党随时可以“妨碍抗战危害国家”为借口发动内战。另外,还对其内部发出《本党同志对中共问题之工作方针》,明确提出反对联合政府,反对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还要其全体人员“努力奋斗,肃军肃政,加强力量”,准备发动内战。国民党“六大”,是坚持独裁、准备内战的大会,是代表着黑暗的中国之命运的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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