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谈判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15页(954字)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政府关于如何建国问题的谈判。这是由抗战到人民解放战争过渡阶段中国共两党政治斗争的第一个回合。1945年8月蒋介石连发三电,邀请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赴重庆进行和平谈判,共商建国大计。8月28日下午,毛泽东偕周恩来、王若飞,在前来迎接的国民党政府代表张治中、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陪同下,由延安飞抵重庆。9月3日,中共代表首先提出《谈话要点》。次日,蒋介石提出《对中共谈判要点》,张治中等依此拟定了《对中共〈谈话要点〉的答复》。从此,双方开始磋商。毛泽东与蒋介石也有几次面谈。经一个多月谈判,10月10日,双方代表王世杰、张群、张治中、邵力子、周恩来、王若飞在曾家岩桂园(张治中私邸)签署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通称“双十协定”。列入纪要的共有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政治民主化、国民大会等12个问题。有的达成了协议,有的只是表明各自的立场,同意继续商谈,或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军队国家化和解放区政权问题。关于军队问题,中共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并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谋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部队,由现有数目缩编至24个师,至少20个师,并可将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八个地区的抗日部队着手复员,同时从上述地区逐步撤退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解放区政府问题,中共先后拟出四个具体方案。但国民党方面均以军令政令必先统一为借口,拒不承认解放区民选政府的合法地位。这次谈判的最大成果,是确定了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即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行三民主义;确认以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一致认为国民党应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应先采取必要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这就否定了国民党坚持的内战、独裁方针。如果蒋介石再发动内战,他就在全国人民面前输了理。10月11日毛泽东返回延安。周思来、王若飞继续在重庆同国民党商谈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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