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36页(611字)

原始社会晚期因生产力发展使农业从其余野蛮民族中分离出来的过程。过去曾把畜牧业从其余野蛮民族中分离出来作为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内容。那时认为游牧部落生产的生活资料不仅比其余的野蛮人多,而且不相同。但近百年来近东考古发掘证明,农业部落比游牧部落不仅出现的早(他们最初多半居住在尼罗河、两河周边,然后下到河谷平原),且利用大河流域肥沃土地,使用简陋农具(木锄、石镰等)即可获得丰富的收获,因而比其余野蛮部落更富裕、生活更稳定。而且畜牧业最初是包括在农业部落中的,后来生产发展,畜牧业已不能再包容于农业部落中,才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此前人类只有年龄和性别的分工。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给社会带来很大变化。由于各部落生产的物品不尽相同,从而为经常性交换创造了条件。最初进行交换的往往是氏族部落酋长,因他们有可能将交换品变为一种特殊财产;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使产品增加,使人的劳动能生产出超过维持最低生活需要的产品,而且也增加了每个成员的劳动量,吸收新的劳动力成为必要。战争提供了新劳动力,战俘变成了奴隶,奴隶制出现。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带来社会大分裂;男子成为生活资料的主要生产者,妇女从事家务劳动,其劳动变得不足轻重,降低了地位,而对偶婚又使孩子不仅知道自己的母亲,还大约知道父亲,父亲也希望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于是父系氏族公社取代母系氏族公社,婚姻形态也逐渐过渡到一夫一妻制,氏族制出现裂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