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赫那吞的宗教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43页(768字)

埃及新王国时期第十八王朝法老阿蒙霍特普四世统治时期(前1378—1362)进行的反对阿蒙神庙祭司、其它神庙祭司和地方贵族,维护王权和世俗奴隶主利益的改革。第十八王朝初年,埃及通过对外征服一跃成为地跨西亚北非的强大奴隶制帝国,并获得众多奴隶和其它财富。法老们将胜利归于自己的英明和阿蒙神的保佑,因而每次战争后都给阿蒙神庙大量赠礼,使其在精神力量和经济实力上都大大超过世俗奴隶主(军事行政奴隶主和涅木中小奴隶主)。阿蒙神庙的高级祭司还利用图特摩斯三世和哈特舍普苏特女王的争权夺利斗争而插手政治,增强其政治实力。此外,他们常常担任维西尔(宰相)等高级行政职务,甚至企图利用其特殊权力驾驭王权。于是在阿蒙祭司(背后是其它神庙祭司和地方贵族)与王权、军事行政奴隶主以及涅木虎之间发生了尖锐冲突。为巩固君主专制,阿蒙霍特普四世依靠军事行政奴隶主和涅木虎阶层进行了改革,主要内容是:取消对于阿蒙神及其它一切地方神的崇拜,改信阿吞神(太阳神,标志是一太阳圆盘);没收阿蒙神庙财产,转让给阿吞神庙;将首都由底比斯迁至埃及中部的阿尔那,取名埃赫塔吞(意为阿吞的视界),在新都修建新的王宫、官邸、阿吞神庙;国王改名埃赫那吞(意为阿吞的光辉);将阿蒙字样从一切建筑物上抹掉,等等。改革是不同奴隶主集团间权力和财产再分配的斗争。改革打击了阿蒙祭司和其它贵族奴隶主势力,在思想文化上有一定解放作用。但因阿蒙祭司集团势力十分强大,又因改革中军队得不到战利品和赏赐而不再支持改革;同时改革期间埃及的西亚属地或独立,或被小亚的赫梯抢去,使部分奴隶主不满而离开改革,造成改革者内部分裂。埃赫那吞死后改革停止。其继承者图坦阿蒙、埃耶、霍连姆赫布等放弃改革,恢复了对阿蒙神的信仰,首都又迁回底比斯,发还了阿蒙神庙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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