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会议的召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93页(754字)

1302年第一次召开的中古法国的等级代表会议,国王的咨询机构。城市兴起以后,与市民结盟的王权日益强化,必然与教会发生冲突。1296年,法王腓力四世决定开征教会财产税,教皇博尼费斯八世则以驱逐出教相威胁。腓力下令禁止法国金银出口,教皇只好让步。法王在斗争中除依靠贵族支持外,经常取得上层市民的支持。1301年,与教皇的斗争重新爆发。1302年腓力召开法国历史上第一次三级会议。僧侣、贵族和市民三个等级的代表分别开会,不论人数多少,各有一票表决权,故称三级会议。此后经常召开,在支持王权反对封建割据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标志着等级君主制的形成。百年战争初期,三级会议作用明显加强。1357年,以巴黎富商艾蒂安·赛为首的市民代表乘普瓦提埃之役(1356)后国王和许多贵族被俘之机,迫使太子查理召开三级会议并颁布“三月大敕令”,决定每年开会两次,讨论国家大事,以监督税收、国家开支以及政府和军队,还计划实行行政、司法改革,裁减官吏及其收入等。不久,太子逃跑。由于巴黎市民拒绝支持1358年的农民起义,使自己力量削弱。农民起义失败后不久,太子查理攻占巴黎。此后,国王经常召开贵族会议,很少召开三级会议。16、17世纪,法国建立君主专制,三级会议更少召开。1614年以后,175年间没有召开。1789年5月,国王被迫召开三级会议,但不久变成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立法机关——国民制宪议会。

中古的尼德兰虽未建立法国那样的等级君主制,也实行三级会议制度。1463年勃艮第公爵大胆的查理首次召开三级会议。16世纪尼德兰革命爆发后,于1576年召开三级会议,但保守贵族占优势。荷兰共和国成立后,成为最高立法机关,1795年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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