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封权的斗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410页(1247字)

11—13世纪神圣罗帝国皇帝与教皇争夺教会领地策封权力的斗争。策封权又译授职权、叙任权。原指领主授给附庸象征领地的权力,如剑、矛、旗和权标。从奥托一世起,皇帝直接任命主教和教皇。法兰克尼亚王朝的亨利三世,先后任命四位德国人为教皇。1073年意大利人喜尔得布兰乘德国发生叛乱之机,未经皇帝同意继任教皇,称格列高利七世(1073—1085在位)。他积极支持克吕尼运动(反对政权任命神职人员,主张独身制,整顿教会),主张由教会选举教皇和任命主教,制定红衣主教选举教皇的制度,指责皇帝策封神职人员是圣职买卖。1075年格列高利七世发布“教皇敕令”,宣称他有权策封神职人员,甚至废黜皇帝,并声称教会从未犯过错误、也将永远不犯错误。年底致书亨利四世令其痛改前非。教皇的强硬在于与托斯卡纳伯爵、南意的诺曼王国结成同盟。1076年1月亨利四世复信教皇,要他从圣彼得的宝座上滚下来。教皇宣布开除亨利教籍,萨克森和南德诸侯乘机反叛。1077年1月,亨利亲赴北意大利之卡诺沙(托斯卡纳伯爵的城堡)向教皇认罪,同时争取时间待机行事。不久,叛乱诸侯勾结教皇另立伪帝,亨利平定叛乱后攻入意大利,于1084年攻陷罗马,格列高利七世逃往南意,后死在那里。教皇乌尔班二世立,策封权斗争继续进行。新继位的皇帝亨利五世一再攻入罗马。1112年新教皇提出只要皇帝放弃宗教权力即可为之加冕,遭亨利五世拒绝。1122年亨利与教皇卡利克斯特斯二世签订沃姆斯宗教和约,策封权斗争暂告一段落。和约规定:在德国,皇帝有权干预神职人员选举并对当选者先授予象征世俗权力的权标,然后教会授予象征宗教权力的指环与牧权;在意大利和勃艮第,教会对当选者先授予宗教权力,6个月后皇帝再授予世俗权力。和约是双方妥协的产物。霍亨斯陶芬王朝(1138—1254)时期,与教皇的矛盾又趋尖锐。腓特烈一世(1152—1190)曾五次远征意大利,与教皇进行近三十年的斗争,史称第二次策封权斗争。意大利人民的鲜血染红了这位侵略者的胡子,他被称为“巴巴洛萨”(红胡子)。1155年教皇为他加冕,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167年威尼斯、维罗纳等意大利城市在教皇、两西西里支持下组成伦巴德同盟,于1176年击败腓特烈。1177年,即卡诺沙事件一百周年,腓特烈被迫与教皇亚历山大三世签订威尼斯和约,答应归还教产、不再反对教皇和不折不扣地执行1122年的沃姆斯和约,并屈辱地吻了教皇的脚(后来教会以此证明教权高于政权)。1183年,又与伦巴德同盟签订康士坦茨和约,承认同盟合法,放弃原来的种种特权,仅保留形式上的最高策封权(无权否决);皇帝出巡意大利时,同盟有义务提供粮秣、维修道路和桥梁以及热情招待等。第二次策封权斗争以皇帝的惨败结束。在斗争中最大的受益者是意大利北部城市,实际上赢得完全的独立,后来形成许多强大的城市共和国。1190年腓特烈一世参与第三次十字军东侵,溺水丧命。不久,霍亨斯陶芬王朝告终,接着出现“大空位”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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