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手工工场的出现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433页(819字)

16世纪产生的以生产过程分工为基础、以手工生产为主的实行雇佣制度的资本主义工业,盛行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初期。在西欧各国,主要存在于16世纪到产业革命以前。又称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资本主义手工工场有分散和集中两种形式。分散型多在纺织业中。以英国为例,拥有较多资本的“布商”购买毛分给各个手工业者,由他们梳洗纺线和织成呢绒,然后收集起来进行加工(染色、包装)出售。这种由商人供应原料、由生产者进行加工的企业即是分散的手工工场。生产者不再与市场发生关系,实际变成雇佣工人,“布商”成了工场主兼商人。集中型的多在采矿、冶金、造船、印刷等生产部门。资本家购买厂房、原料和工具,把工人集中在一起,统一指挥进行生产。这种由资本家提供原料和生产资料、工人单纯出卖劳动力的集中型手工工场是真正资本主义的企业,但为数较少。手工工场有两种不同的起源。一种是将生产不同产品的手工业者联合在一起,各自生产某种零件,最后制成一种产品,如车,称混成的手工工场。另一种是将生产同一产品的手工业者集中起来,按工序分工协作生产,如制针、造纸,称有机的手工工场。前者以协作为基础,后者有生产过程的分工,因而是一种更完善的形式。手工工场以手工劳动为主,使用机器的极少。然而,由于实行分工协作,有利于改进劳动方法、积累生产经验、改进租完善生产工具、节约生产资料和劳动时间,从而提高了生产力,并为使用机器生产创造条件。以制针为例,一个熟练的手工业每天最多生产20只,而拥有10人的手工工场能日产4,800只,生产率提高20多倍。手工工场为资本家带来巨额利润,是资本增殖的有效手段。但其代价是工人终生从事某种局部生产,身体和智力畸形发展,劳动强度大大加强。马克思在论及资本主义手工工场时指出:“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又是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资本论》第1卷,第4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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