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宣言》的发表
书籍:简明历史事件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473页(555字)
1789年8月26日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正式发表。《人权宣言》全称为《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共17条。1789年5月5日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为解救王国政府濒临破产的财政危机,被迫召开三级会议,即天主教僧侣(第一等级)、封建贵族(第二等级)和资产阶级及人民群众(第三等级)三个等级的代表会议。会议中资产阶级代表就开始酝酿起草一个《人权宣言》,表明自己的政治主张。7月14日革命开始后,起草宣言的工作加速,许多人提出自己的草案。由三级会议转变而成的制宪议会在革命后已成为国家立法机关,它逐条讨论了各种草案,综合并集中了西哀耶斯、米拉波、拉法叶特、木尼埃等人所提草案和三级会议期间一个小组所拟草案中的精华,最后定为17条予以通过。后来,《人权宣言》被作为1791年宪法的前言,其间又进行过一些修改。《人权宣言》是资产阶级在革命开始不久就宣布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一些最基本的原则,包括天赋人权、权利平等、法律的最高权威、公民自由、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等项规定。《人权宣言》的公布表明,法国革命用以法律为标志的资产阶级权利取代了君主个人为标志的封建特权。这是在政法领域中带有根本性的变革,它将启蒙思想家宣传的理性学说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当时具有重大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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