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法》的实施与废除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491页(797字)

1878—1890年俾斯麦推行的镇压工人法令,全名为《镇压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1875年德国社会主义工党(1890年改称为社会民主党)成立后,工人运动迅速发展,1877年议会选举时党获得约50万张选票。对此俾斯麦政府实行“鞭子加蜜糖”的政策。一面颁布一批工人社会立法,施以小思小惠;一面实行暴力镇压。1878年5月11日发生谋刺皇帝事件。俾斯麦借此向议会提出反社会民主党的《非常法》,10月19日议会通过。法令有效期为两年半,但后来延长到1890年春。据法令,任何团体、报刊及其它印刷品或集会,如系“社会民主党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旨在推翻现存国家和社会制度,而又以危害治安,特别破坏居民群众和睦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活动”,一概加以禁止。对这种团体的任何支持也要受到严厉惩罚。《非常法》实施期间整个德国一片白色恐怖。有1,300种社会主义工人党的报刊被查禁,332个工会和工人文化团体被取缔,大批党员被逮捕,工人阶级活动家被放逐的有900人,被判刑的有1,500人。在镇压和迫害面前,党内出现右的和“左”的两种错误倾向。右的倾向以赫希伯格、施拉姆和伯恩施坦为代表,称为“苏黎士三人团”,在1879年发表文章公开声明拥护《非常法》,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以莫斯特为代表的“左”倾盲动主义者则主张立即起义,采取恐怖行动。1879年9月克思、恩格斯向德国党领导人发出《通告信》,批判右倾错误,帮助党把合法斗争和非法斗争结合起来,开展了反《非常法》的正确斗争。80年代党的力量得到发展,工会组织也壮大起来。党在选举中取得的议席迅速增加。1890年取得142万7,298票,在议会中获35个席位。1889年鲁尔矿区10万工人大罢工,给《非常法》以沉重打击。形势迫使议会在1890年拒绝延长《非常法》的有效期限,俾斯麦也被迫辞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