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分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547页(431字)

1949年9—10月在德国占领区分别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从此德国正式分裂为两部分。1945年5月美国建议美、英、法三个占领区合并,1947年1月1日美占区和德占区经济合并协定正式生效,建立了双占区执行委员会。1948年2—6月,美、英、法等国代表在伦敦开会讨论西占区联合为联邦德国问题。1948年8月美、英、法成立三方委员会起草占领法规。1949年5月23日三国批准德国西占区制宪会议的基本法。8月14日德国西占区举行联邦议院选举,9月7日联邦众议院和参议院成立,9月20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正式成立,定都波恩。接着盟国高级专员委员会成立。1949年3月中,苏占区德国人民委员会通过宪法草案,5月底德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宪法,宣布德国为不可分割的民主共和国。10月7日德国人民委员会宣布自身为临时人民议院并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威廉·皮克当选为总统,定都柏林。至此德国实际上正式分裂为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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