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分治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575页(850字)

1947年8月据新任英国驻印总督方案造成的印度、巴基斯坦分别自治。战后印度民族解放运动高涨,然而在统一问题上意见分歧。为防止反英斗争进一步扩大,英国开始改变统治印度的策略。1946年3月15日艾德礼首相在英国下院表示愿意给印度以自治领地位,并宣布准备同印度国大党和伊斯兰教联盟就印度临时政府问题举行会谈。1946年5月16日英国发表关于印度分治的白皮书,主张将印度改成由一个印度教居民占多数的省和两个伊斯兰教居民占多数的省组成联盟的自治领,在此基础上建立临时政府。伊斯兰教联盟支持这一方案,国大党则反对。1946年12月印度召开立宪会议,因国大党占压倒优势,伊斯兰教联盟拒绝参加。1947年2月20日艾德礼宣布在1948年6月前把印度政权转让到印度人手里。1947年6月3日新任总督蒙巴顿提出了分治方案。规定印度分为印度教徒的印度斯坦国家和伊斯兰教徒的巴基斯坦国家,各自获得自治领地位,在旁遮普和孟加拉划定印巴界线,其他土邦可自行规定参加一个自治领或维持同英国的旧关系,但不准自治。这一方案受到国大党、伊斯兰教和锡克教领袖的支持。7月5日方案以印度独立法案形式提交英国议会,7月16日被通过。划归印度的省份是原德拉斯、孟买、中央省、奥里萨、比哈尔、联合省以及东旁遮普和西孟加拉,还有阿萨姆省的大部分。巴基斯坦分为两部分,东巴为东孟加拉省,西巴为西旁遮普省、西北边省、信德省和俾路支省。1947年8月14日伊斯兰教联盟主席阿里·真纳在卡拉奇宣布了一个主权独立的巴基斯坦国家的诞生。根据宪法,巴基斯坦自治领于1956年3月20日改称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参加巴基斯坦的土邦有11个,巴基斯坦相当于原印度领土的三分之一,人口的五分之一。1947年8月15日印度正式独立,尼赫鲁任自治领第一任总理。1950年1月26日印度宣布为共和国。其后,大多数土邦加入印度。印巴分治是英国殖民者同印度大资产阶级、大地主阶级妥协的产物,为印度次大陆的形势带来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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