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词曲词典》第477页(177字)

曲学名词。以鼓签敲鼓或手指按拍表示的次强拍和弱拍。一板三眼的曲子以四拍为一小节,第一拍敲檀板一下,称为板,以后三拍各敲一下鼓,称为眼,这三拍依次为头眼(符号“、”)、中眼(符号“。”)、末眼(符号与同眼同)。一板一眼的第二拍称眼,以鼓签敲鼓,曲谱上符号为“。”。另有“腰眼”,后半拍起唱,符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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