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田均税法
书籍:简明文化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258页(296字)
简称方田。北宋王安石执政后推行的改革田赋制度的措施。宋初各地田赋不均,税户相率隐田逃税。仁宗景祐至嘉祐(1034—1063)年间试行方田均税,但三试三罢。王安石执政后,于神宗熙宁五年(1072)推行此法。主要内容是:对各州县耕地进行清查丈量,以东西南北四边长各一千步为一大方(相当于当时的一万亩),四边各长一百步为一小方(相当于当时的一百亩);经过丈量后,先核定各户占有土地的数量,然后按照地势、肥瘠,分成五等制定地籍,规定税额。因清丈繁难,豪强反对,仅在数路试行。神宗元丰八年(1085)废止。徽宗时屡行屡罢。宣和二年(1120)完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