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古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304页(230字)

指罗共和国时期格拉古兄弟二人所进行的改革。公元前133年,提比留·格拉古任保民官,提出土地法案:每人占有公地不得超过五百犹格,全家不得超过一千犹格;余数收回,按三十犹格一份,分与破产农民使用。通过后付诸实施时,遭豪门贵族反对,提比留被杀。其弟盖约·格拉古于公元前123—前122年连续当选保民官,坚决推行其兄的土地法,并提出一些新的法案,亦遭贵族反扑而被害。格拉古兄弟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土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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