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495页(218字)

相传中国商、周时代的一种土地制度。因这种土地被划分成“井”字形的方块而得名。据《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国家将公有土地每方里按井字形划作九区,分配给农民耕种,中一区为公田,余八区为私田,分授八家;公田由八家助耕,其全部收获均缴给统治者;男子成年受田,老、死还田。在比较典型的井田中,还设有遂、沟、浍、川的排灌渠道系统;纵横交错在井田上的小径叫做阡陌。在井田的周围挖有较深的壕沟,形成封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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